赋权改革“双试点”释活力
来源:河南日报发布时间:2024-03-15点击次数:228
引领我省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
赋权改革“双试点”释活力
《河南日报》 (2024年03月14日 第 02 版)
18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成果1496项,成功转化1092项,转化金额3.3亿元,牵引带动试点单位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到41.6亿元,签订技术合同数量近7000项……这是来自省赋权暨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的一串数字。
短短两年多,我省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成功“破冰”,引领改革的两项试点工作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3月1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科技厅和改革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
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赋权改革”),并配套开展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改革。
为什么要推动这两项改革试点?
“过去常有这样的实例,某高校的老师带团队研发出一项高价值科技成果,但由于是职务成果,所有权不属于研发团队,在推向成果交易市场转化时就遇到了权益归属方面的障碍。”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程艳解释,“‘赋权改革’就是要帮助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扫清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阻碍,让科研人员享有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解决科研人员‘不想转’的问题;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改革就是要从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上为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专用通道’,解决高校院所‘不敢转’的难题。”
“这两项试点工作相互融合、同频共振、协同发力,不断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有力促进了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质量发展。”程艳告诉记者。
2021年5月印发的《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拉开了试点改革的帷幕。2021年、2022年,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遴选了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18家省属高校院所及省实验室作为第一、第二批赋权改革试点单位,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探索赋权机制和模式。
以改革为牵引,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质量发展。郑州大学借此开辟了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河南本地转化和产业化的全新管理模式,试点改革以来共签订成果转化合同128项,转化合同总金额2.25亿元。
以激励为杠杆,显著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郑州轻工业大学通过放权让利、优化管理、松绑减负,调动科研人员的活力动力,在分配中扩大科研人员分成比例,2023年以转让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增长至164项,转化收益增长近5倍。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常俊标院士团队研发的阿兹夫定正式获批上市;渠桂荣团队推动新乡拓新药业股份科技有限公司在创业板顺利上市……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副处长李苞介绍,在实行赋权改革后,河南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金额提高了70%,极大地提高了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试点工作的开展,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更强创新动力。”省科技厅副厅长何守法表示,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研究出台支持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构建完善省层面与试点单位“1+n”的改革政策体系,适时组织召开全省赋权改革工作推进会,对试点改革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力争总结凝练出一批典型经验开展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