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改善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质增效,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我市创新主体提升整体创新水平,许昌市科技局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许昌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
二、起草过程
前期调研筹备:2023 年 5 月,市科技局组建了专门的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局内相关科室负责人、行业专家以及熟悉技术转移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小组对国内外先进地区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经验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对许昌市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现状及需求展开全面调研,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为方案起草奠定坚实基础。
初稿形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考了上海、深圳等地区的成功做法,结合许昌市实际情况,于 2023 年 7 月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初稿围绕技术转移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人才队伍建设、平台搭建等方面,提出了初步的建设思路和措施。
征求意见与修改: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市财政局,以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资金支持力度、部门协同机制、服务机构培育政策等方面。起草小组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对初稿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订完善:2023 年 10 月,针对征求意见稿,再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修订版。
三、修订要点说明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在原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技术转移相关主体的政策扶持。例如,增加了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奖励政策,对促成重大技术交易的机构给予更高额度的资金奖励;提高了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的补贴标准,降低企业技术引进成本。
优化部门协同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了更加紧密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例如,加强了科技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技术转移专项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强化了科技部门与工信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和推广。
完善人才培养与引进措施:针对技术转移人才短缺的问题,修订版方案完善了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一方面,加强与高校、职业院校的合作,开设技术转移相关专业课程,培养本土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技术转移人才来许昌工作。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许昌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