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3-05-22点击次数:39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许政 [2023] 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强市,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通知》(许发〔2022〕16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为我市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303家单位给予奖励2328万元。其中,对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长葛市佳通电气有限公司等163家单位给予奖励1330万元;对在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河南万里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给予奖励232万元,对长葛市人民政府、许昌高新区管委会和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给予通报表扬;对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等98家单位给予奖励586万元;对在创新成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给予奖励110万元;对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给予奖励70万元。
希望获得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得奖励的单位学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实力,为助推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名单.pdf
2023年4月30日